早上為了一些事,跟同事就流程進行了一些略激烈的爭論
說激烈,但其實旁觀的同事說,並沒有,連聲音都不大。
我自己也覺得只是就事論事,沒有帶情緒。單純覺得不想再忍讓不照程序做事的同事,所以才針對流程做了一些建議,畢竟我也幫忙擦屁股擦到煩了。
沒想到,下午有一個(感覺是趁機想故意挑撥離間的)同事說,她聽到有人去跟我主管告狀,還大概說了一下內容。
我一聽就知道是早上的事情被顛倒是非,也就是俗稱的抹黑。
不過很奇妙的,我並不怎麼生氣。
無的放矢,我一向不怕,雖然小人的招數永遠不是君子可以預測得到。但也正因預測不了,所以沒什麼好煩惱的,不是嗎?
然後現在再仔細想想,黑的人應該不需要被抹黑,也就是說,應該是老娘太紅,所以才有人想抹黑……
這麼想一想,突然很開心。
原來我很紅啊?哇哈哈哈!
#也可能是我自我感覺良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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